中共扬州市职业大学机关总支部委员会(简称“机关党总支”)是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主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对机关群团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为学校建设、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保障,其主要职责为: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学校党委的各项精神、决议和决定在机关各支部的执行。
2、加强机关各支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3、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维稳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按照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抓好机关党员党风廉政建设。
5、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机关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创新理论,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业务知识。
6、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和党内评优工作,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
7、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
8、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机关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机关各党支部做好按期换届工作。
10、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基层党支部的考核工作。
11、负责办理机关各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12、加强对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13、在校党委领导下,做好机关干部的推荐、考核和民主测评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14、配合做好机关各支部教职工年度考核及困难党员干部的关怀慰问工作。
15、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