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总支
 
关于开展扬州市职业大学第二届育人模范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jgdzz  发布时间:2021-06-03   浏览次数:100

艺术字 1


教工部通[20210531] 019

各党总支:

根据《扬州市职业大学育人模范评选暂行办法》(附件1)精神,现就做好学校第二届育人模范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以党总支为单位,机关党总支限报2人,其他各党总支分别限报1人。

 二、材料要求

1.育人模范推荐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档);

2.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以育人先进事迹为基础,突出亮点和感人点,表述生动准确,同时报送电子档);

3.所获奖励或荣誉称号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套);

4.工作照(2-3张,电子版)。

 三、评选程序

1.各党总支内部评选,形成推荐人选报教师工作部;

2.党委宣传部制作候选人专题,线上投票;

3.专家组评审。

四、时间安排

请各党总支于202167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师工作部(人事师资处),电子档发送至yzzdrsc@163.com。联系人:袁野老师、赵沁老师,电话:87697098


附件1:关于印发《扬州市职业大学育人模范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扬职大〔2019〕43号 ).pdf

附件2:扬州市职业大学育人模范推荐表.doc

附件3:扬州市职业大学第二届育人模范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教师工作部(人事师资处)

2021531日